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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法行政、文明执法六项禁令》 |
| [来源:阜阳市工商局 作者:管理员] | [时间:2008-07-10 13:36:09] |
| 一、严禁无法定依据处罚、收费。
二、严禁不出具有效票据收费、罚款和扣押物品。
三、严禁索要、收受监管服务对象的钱物;严禁接受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。
四、严禁野蛮执法和刁难、报复监管服务对象。
五、严禁酒后执法。
六、严禁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或使用执法车辆到经营性场所消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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