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户网站头部
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
  太和县工商局  颍上县工商局  阜南县工商局  临泉县工商局  三里分局  颍泉区分局  颍州区分局  
首 页 组织机构 工商新闻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信息公开 企业信用 公众互动 网上服务 12315  
 
用户名: 密 码: [登录] [注册] [忘记密码]    
搜索关键字: 搜索栏目:  
当前位置:首页 > 12315 > 维权指导 > 正文
消费警示(啤酒瓶爆炸)
 
[来源:阜阳市工商局 作者:system] [时间:2008-07-09 17:00:04]
         盛夏时节,啤酒畅销,因啤酒瓶爆炸伤人和啤酒质量引发的消费纠纷也进入了高发时期。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、避免餐桌“炸弹”夏日伤人,阜阳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特发布如下警示。
    1、在引用啤酒、未开瓶盖前,先仔细看清啤酒瓶内是否有杂质或沉淀,以保存完整的申诉证据;
    2、在购买啤酒时,应选择外观较新的B字瓶,对表面有擦伤、磨损的啤酒瓶,要特别注意,谨慎使用;
    3、在购买途中及引用啤酒时应注意自我防范,轻拿轻放,避免激烈摇晃和碰撞;
    4、啤酒的储存温度以4℃--15℃为宜,要注意避开强光、高温保存,不应直接将啤酒放入冰箱冷冻室急降温,冷藏时不能将啤酒整厢放进冰箱,温度不能太低;
    5、喝酒时,切忌将未开启的瓶装啤酒放在餐桌上或离人较近的地方,避免造成人为踢翻导致啤酒瓶发生爆炸;
    6、万一啤酒瓶发生自爆现象,消费者应尽量保存碎片及现场,尽可能的拍摄相片,并及时通知商家或向当地12315投诉举报,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。
门户网站底部
 
 
版权所有: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:阜阳市开发区新阳大道8号 邮编:236010 联系电话:0558-2151702
技术支持:北京拓普丰联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建议浏览分辨率:1024*768 IE5.0以上将获得最佳浏览效果
皖ICP备05003822号